广告宣传物料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制作广告宣传物料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制作物料名称、数量和规格:
项目 |
材料 |
规格 |
数量 |
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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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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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 元)
三、完成时间: 年 月 日前完成制作并交乙方进行验收。
四、结算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报价工艺完成相关物料的成品制作并交乙方进行验收。在乙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凭甲方等额正式发票付清合同款项。
五、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出具的样品、报价单、价格表、订单确认等文件资料的打印、书写或其他的错漏,可以更正,且甲方对此类错误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按乙方提出的要求制作的成品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重做,并由甲方承担重做费用;3、甲方经两次重做后仍不符合乙方要求,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将已收款返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六、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六、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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